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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苏汽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苏地2015-WG-25号地块(平江风华雅苑)项目排水许可的决定 江苏苏汽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苏地2015-WG-25号地块(平江风华雅苑)项目污水接纳申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规范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1、江苏苏汽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苏州城市公共配送枢纽工程三期(冷库1、冷库2)建设项目位于苏州市虎林路888号,设污水排放口 1个; 2、依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和《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苏州城市公共配送枢纽工程三期(冷库1、冷库2)项目污水接纳工程,已经完成了图纸审核、质监交底、材料抽检和闭水试验等过程监管,经现场勘察其内部已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基本符合要求,资料齐全,已通过竣工验收; 3、根据《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苏州城市公共配送枢纽工程三期(冷库1、冷库2)建设项目的污水排入虎林路市政污水管网; 4、所建项目后续如开设经营性项目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6日 抄送: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