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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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惠济桥东南侧雨水出水口施工工程 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惠济桥东南侧雨水出水口施工工程涉环城河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6月12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238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工程施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开工前通知苏州市河道管理处,工程位置和界限经其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结束及时清理现场、清除施工围堰等设施,恢复河道原状。 对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你单位应当负责修复、清淤或者承担维修费用。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应当服从姑苏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负责。 四、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苏州市河道管理处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核查。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 六、本决定仅作为本工程的涉河行政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8日 抄送: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姑苏区防汛防台指挥部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 :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惠济桥东南侧雨水出水口施工方案 一、惠济桥东南侧雨水管出水口施工工程位于X=46027.083,Y=52342.046(苏州独立坐标系)。雨水管为管径DN450的HDPE波纹管,管道从16#房地块西南侧沿东西向穿过健身步道直到西侧河道,雨水管管顶高程为1.0m(85国家高程,下同)。 二、围堰采用钢管桩围堰方式,围堰尺寸为10m×4.5m,围堰顶高程2.5m,围堰施工工期为7月5日至7月14日,共计10天。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并清理河床至-1.88m。 苏市水务许可〔2019〕238号 关于准予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惠济桥东南侧雨水出水口施工工程 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惠济桥东南侧雨水出水口施工工程涉环城河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6月12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238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工程施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开工前通知苏州市河道管理处,工程位置和界限经其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结束及时清理现场、清除施工围堰等设施,恢复河道原状。 对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你单位应当负责修复、清淤或者承担维修费用。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应当服从姑苏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负责。 四、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苏州市河道管理处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核查。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 六、本决定仅作为本工程的涉河行政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8日 抄送: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姑苏区防汛防台指挥部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 :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惠济桥东南侧雨水出水口施工方案 一、惠济桥东南侧雨水管出水口施工工程位于X=46027.083,Y=52342.046(苏州独立坐标系)。雨水管为管径DN450的HDPE波纹管,管道从16#房地块西南侧沿东西向穿过健身步道直到西侧河道,雨水管管顶高程为1.0m(85国家高程,下同)。 二、围堰采用钢管桩围堰方式,围堰尺寸为10m×4.5m,围堰顶高程2.5m,围堰施工工期为7月5日至7月14日,共计10天。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并清理河床至-1.88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