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涉河方案建设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市水务许可〔2020〕11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苏市水务许可〔2020〕111号 关于准予常熟滨江2018B-003地块住宅工程临时用房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滨江2018B-003地块住宅工程临时用房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0年6月30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0〕第111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常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三、本决定许可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许可到期后,你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全部临时用房,恢复原状。 四、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7月10日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7月10日印发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常熟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MA1WW5233A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70283**********10 | |
法人姓名 | 王朋朋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07-10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0-12-31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水务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