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年产10万吨高级特种纸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发改能评〔2020〕第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29536.5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40211.10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3902.20万千瓦时,蒸汽(温度220℃、压力0.75MPa)25.12万吨,新水88.19万吨。 三、该项目利用公司原有占地,拟建总建筑面积2555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1150平方米、原料仓库2200平方米、成品仓库2200平方米;新增生产设备双盘磨、真空系统、纸机驱动系统及公辅设备38台(套)。 项目建设期10个月,扩建完成后达到年产高级特种纸10万吨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单位产品能耗295.37千克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40吨标煤/万元,优于《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16版)》中“造纸”行业能耗指标,处于国内较优水平。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一制纸(张家港)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7462035333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111071**********18 | |
法人姓名 | 安栽护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05-27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2-05-26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