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查询
返回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虎丘风景区北扩工程(虎丘湿地公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发改能评〔2020〕第2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4588.67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10050.61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3119.33万千瓦时,新水56.50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440.42吨。 三、项目建设范围为虎丘湿地公园中的姑苏片区,项目总占地面积507.48公顷,总建筑面积175358.00平方米,其中管理办公建筑面积3858平方米、配套商业地上建筑面积130900平方米。项目包括水乡农耕区、渔家风情区、荷莲文化区、花卉背景区、森林背景区、东侧入口区、城市服务区七个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道路、桥梁、场地铺装、水系整治、配套建筑、景观构筑物、市政管线及室外照明工程、智慧景区工程、征地拆迁等。 项目2021年拟建成,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要求进行设计。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办公管理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9.41千克标煤/平方米?年,服务类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22.94千克标煤/平方米?年,商业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27.20千克标煤/平方米?年,符合办公楼、商务楼单位面积年能耗限额标准。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0586587027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01**********59
法人姓名 王昕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7-30
许可截止日期 2022-07-29
许可机关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