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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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4588.67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10050.61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3119.33万千瓦时,新水56.50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440.42吨。
三、项目建设范围为虎丘湿地公园中的姑苏片区,项目总占地面积507.48公顷,总建筑面积175358.00平方米,其中管理办公建筑面积3858平方米、配套商业地上建筑面积130900平方米。项目包括水乡农耕区、渔家风情区、荷莲文化区、花卉背景区、森林背景区、东侧入口区、城市服务区七个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道路、桥梁、场地铺装、水系整治、配套建筑、景观构筑物、市政管线及室外照明工程、智慧景区工程、征地拆迁等。
项目2021年拟建成,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要求进行设计。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办公管理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9.41千克标煤/平方米?年,服务类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22.94千克标煤/平方米?年,商业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27.20千克标煤/平方米?年,符合办公楼、商务楼单位面积年能耗限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