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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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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云巢云智能科创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发改能评〔2020〕第46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71972.03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174446.97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58523.67万千瓦时,新水139.56万立方米,柴油31.87吨。 三、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424平方米,拟新建数据中心楼、110千伏变电站等,其中:数据中心楼86724平方米,变电站2700平方米。项目数据中心按《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A级机房标准建设。 项目建设期24个月,建成后拟新增各类通信机柜9000个,其中单台机柜功率为4千瓦的机柜2100台,单台机柜功率为8千瓦的机柜6900台,机柜总功率63600千瓦。拟提供6万台服务器容量的云计算服务能力。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源使用效率(PUE)1.297,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中到2022年PUE≤1.4的指标要求;电能使用效率EEUE修正值1.291,达到《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三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中一级(节能)要求,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巢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21RCD202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10226**********28
法人姓名 李晓庆
许可决定日期 2020-11-09
许可截止日期 2022-11-08
许可机关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