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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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6436.12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39739.66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13308.70万千瓦时,新水60.94万立方米,柴油54.72吨。
三、项目建设1#、2#栋产业用房和地下工程,建筑面积660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000平米,购置服务器、机架、网络及安全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空调、通风、消防等辅助工程,配置电梯等各类辅助设备。机房按照TIA-942《数据中心电信基础设施标准》中T3||标准设计,数据机房满足UPTIME的T3认证与CQC的A级认证。
项目建设期2年,建成后将形成机架数量为4000个的A级数据中心,单台功率4kW,机架总功率16000kW。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源使用效率(PUE)1.30,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中到2022年PUE≤1.4的指标要求;电能使用效率EEUE修正值1.24,达到《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三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中一级(节能)要求,项目办公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10.31千克标煤/平方米(当量值),符合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