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市水务许可〔2019〕449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苏市水务许可〔2019〕449号\n\n关于准予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排水许可的决定\n\n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n你单位报送的金光村地块定销房项目污水管网需要接入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申请及附件材料,本局已于2019年10月18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449号)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规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作出决定如下:\n一、同意你单位该项目的污水管道按照申请的排水去向和对应井号建设并接入公共排水设施,污水排入合兴路、苏清路、金光路市政污水管道。\n二、所建项目后续如开设经营性项目,应当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n\n\n\n\n(此页无正文)\n\n\n\n\n\n\n\n\n\n苏州市水务局\n2019年10月28日\n\n\n\n\n\n\n抄送: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n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0月28日印发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592590111X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502**********18 | |
法人姓名 | 何静清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10-28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水务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