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港城智能智造大数据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发改能评〔2020〕第42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93388.27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468176.81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156932.35万千瓦时,新水470.46万立方米,柴油345.95吨,天然气1.18万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11幢数据中心及配套变电站、运维中心等,总计建筑面积252801.80平方米,购置数据中心机柜、UPS系统、暖通设备、给水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设备;数据中心按照A级设计,项目配置18117个云计算机柜,单个机柜设计功率为8千瓦。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源使用效率(PUE)1.299,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中到2022年PUE≤1.4的指标要求;电能使用效率EEUE修正值1.239,达到《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三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中一级(节能)要求。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港城云联(苏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MA225GWU2J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982**********77 | |
法人姓名 | 唐佂卫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10-30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2-10-29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