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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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70008.2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169468.50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56802.00万千瓦时,新水169.80万立方米,柴油127.0吨,天然气1.1万标立方米。
三、项目总用地面积46443平方米(约合69.7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12372平方米,其中机房及动力配套102552平方米,综合楼及辅助用房9820平方米。包含三栋数据机房、一栋动力中心、一栋综合楼及辅助用房。
项目拟按照国标A级数据中心设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其中单栋数据中心规划3420架数据机架,项目总规划机架数量10260架,单机架功耗5.0千瓦,所有机架均为双路电源供电,同时新增磁悬浮冷水机组、冷却塔、雨水回收等设备。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源使用效率(PUE)1.2998,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中到2022年PUE≤1.4的指标要求;电能使用效率EEUE修正值1.2398,达到《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三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中一级(节能)要求,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