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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苏州蓝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甪直供热管道穿越吴淞江工程涉河 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蓝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甪直供热管道穿越吴淞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方案的申请,我局已于2019年5月14日受理(〔2019〕第18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你单位蒸汽管道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2次穿越吴淞江,穿越管线为D530X10mm20#优质无缝钢管。 第一处穿越位于吴淞江斜塘河口,呈南北向穿越,穿越河道段长约654m,穿越河道段管顶高程为-15.57~-16.07m(镇江吴淞基准高程,下同)。管线起点位于苏州蓝天热电厂内,入土点距吴淞江北岸挡墙垂直距离约141.6m,入土点坐标为:X=43001.582,Y=71347.865(1954北京坐标系,下同);管线终点位于南岸草地中,出土点距吴淞江南岸挡墙垂直距离约201.1m,出土点坐标为:X=42348.097,Y=71330.075 。 第二处穿越位于吴淞江原石泾河段北河口,呈东西向穿越,穿越河道段长约510m,穿越河道段管顶最低高程-18.07m。管线起点位于西岸水塘边草地,入土点距吴淞江西岸挡墙垂直距离约253.8m,入土点坐标为:X=42280.363,Y=71199.519;管线终点位于淞石路南侧绿化带内,出土点距吴淞江东岸挡墙垂直距离约179.2m,出土点坐标为:X=42156.829,Y=71694.305 。 二、按照水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工前你单位应到吴中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工程施工放样须由吴中区水务局派员参加,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遵守并落实承诺书内容,无条件配合水利部门后期实施吴淞江堤岸建设工程。 三、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吴中区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无条件服从苏州市、吴中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吴中区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核查由吴江区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在管线穿越河道堤防处设置保护标志,今后管道如废弃不用,由你单位负责进行报废及回填处置,确保管道穿越段河道与堤防安全。工程建设不得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六、本决定仅作为本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水行政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5月30日 抄送: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吴中区水务局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5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