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市水务许可(2019)5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关于准予光福镇虎山桥亭子涉浒光运河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光福集团香雪海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提出关于光福镇虎山桥亭子涉浒光运河工程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11月28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51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本方案报批为补办手续。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吴中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派人参加。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吴中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本项目由吴中区水务局收取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三、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16日 抄送: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16日印发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光福集团香雪海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779683334R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524**********40 | |
法人姓名 | 张晗霞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12-16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2-12-15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水务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