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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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n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7982.16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43641.20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11839.53万千瓦时,新水187.82万立方米,天然气62.17万立方米,蒸汽(175℃,0.8 Mpa)28262.4吨,氢气530.34万立方米,氦气0.05万立方米。\n 三、项目拟新增用地66798.25平方米,新建外延厂房、芯片厂房、动力厂房等各类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138336.61平方米;对现有1#外延厂房、2#芯片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面积约6500平方米;拟购置MOCVD、自动曝光机、自动云胶机、尾气处理系统等生产设备2114台/套,冷水机组、蓝绿超纯水系统等动力辅助设备(设施)2399台/套,均为国产设备。\n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LED外延片900万片(其中白光720万片,红光180万片,2寸片,企业自用)及不同规格LED芯片的生产规模。\n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为0.1031吨标煤/万元,优于《上海工业能效指南(2018年)》的相关能耗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