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开辟、调整和延伸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交客许字〔2021〕1009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苏州市吴中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变更51路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走向、站点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同意你单位申请,变更51路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走向、站点,变更后线路番号为51路。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姑苏区人民法院起诉。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吴中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138218977A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姜志高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03-23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