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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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n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23176.16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56134.02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18822.31万千瓦时,新水62.05万立方米,柴油29.88吨。\n 三、项目位于昆山市巴城镇东泰丰路7号,规划总用地面积39999.97平方米(折合约60亩),总建筑面积83818.00平方米,包括2栋5F数据中心楼、1栋5F研发办公楼以及其他配套建筑;建设4000个机柜的数据中心,单机柜功率4.4千瓦,机柜总容量17600千瓦,建设等级为国家A级机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智能化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基地。\n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源使用效率(PUE)1.297,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中到2022年PUE≤1.4的指标要求;电能使用效率EEUE修正值1.239,达到《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三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中一级(节能)要求,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