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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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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江苏信仁宠物医疗有限公司宠物诊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张保审批〔2023]7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江苏信仁宠物医疗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委托南通齐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成云娟,信用编号:BH051660)编制的《江苏信仁宠物医疗有限公司宠物诊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张家港市金港街道港区鑫江花苑17幢M105,须按规定办理国土、规划、安全、节能等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具备条件后方可实施。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到: 一、实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本项目宠物诊疗废水、消毒清洗废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设备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全密闭,加强运营期消毒通风管理。废气排放按报告表所列标准执行。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运营期噪声,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2337-2008)相应排放限值。 四、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院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五、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废水污染物(接管量): 废水量≤296.472吨/年、COD≤0.0741吨/年、SS≤0.0560吨/年、氨氮≤0.0073吨/年、总磷≤0.0013吨/年、总氮≤0.02吨/年、粪大肠菌群≤1.18×108个/年、余氯≤0.0001吨/年、LAS≤0.0024吨/年、BOD5≤0.0212吨/年。 (二)大气污染物: 无组织:VOCs≤0.05吨。 七、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标准。 八、该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负责。 九、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信仁宠物医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2MA7KRCK723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朱海燕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4-14
许可截止日期 2028-04-13
许可机关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备注 重新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