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同意吴江顺通石化物资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改造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商运行〔2022〕4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你局上报的“关于吴江顺通石化物资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申请改造的请示”(吴商字〔2022〕14号)收悉,根据《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7〕427号文)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因企业经营需要,同意在原址盛泽镇盛八线南侧塘家浜上进行改造。加油站原规模为:30立方米汽油罐1只、40立方米汽油罐1只、25立方米柴油罐2只,总罐容120立方米;加油机4台16枪。改造后规模为:30立方米汽油罐2只、30立方米柴油罐1只,总罐容90立方米;加油机4台16枪。其他规模不变,改造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接本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进行改造,工程完工后须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吴江顺通石化物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555800669N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525**********31 | |
法人姓名 | 丁建中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1-27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商务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