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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常熟市弘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计算机零部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建〔2023〕81第043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常熟市弘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常熟市弘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计算机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望贤路66号。建设内容:年产计算机零部件240万个、汽车零部件20万套。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顾晓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003509320210)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董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喷涂车间1的喷房废气(喷涂、洗枪)先经水帘柜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气(调漆、固化、老化、雕刻、打标、印刷及其固化、擦拭)一并进入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①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涂车间2的喷房废气(喷涂、洗枪)先经水帘柜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气(调漆、固化、老化、雕刻、打标、印刷及其固化、擦拭)一并进入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②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车间3的喷房废气(喷涂、洗枪)先经水帘柜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气(调漆、固化、老化、雕刻、打标、印刷及其固化、擦拭)一并进入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③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车间1打磨除尘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涂车间2、喷涂车间3打磨除尘废气经过滤棉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DA001、DA002、 DA00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熟市弘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1NA8MG7T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赵思海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2-19
许可截止日期 2028-12-18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