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H20230223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模德模具(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模具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收悉。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内容在申请地址建设。 你单位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排污许可申报事项,落实各项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环境风险可控。 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纳入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须按相关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事项,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模德模具(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80268963Y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SHAUN SHANGI HE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1-24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8-11-24 | |
许可机关 |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