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查询
返回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3〕26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3〕260号 关于准予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 控制中心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控制中心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1月10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浪港河口东侧,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场区内,对应堤防桩号376+500附近。项目占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1259.1m2,不占用水域。考虑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现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建设方案,项目工期10个月。 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控制中心、成品门卫亭和机动车位。控制中心共3层,尺寸59.2m×22.2m,建筑高度14.0m,底层架空,场地高程4.40m(1985国家高程,下同)。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面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体系,基础拟采用筏板基础或桩基础,桩底高程-29.75m和-30.35m。沿建筑物四周设置消防环道,消防车道靠建筑物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物外墙最小为1.50m。消防车道的最小净宽度为4m,最小净空高度为4m。场地主出入口设成品门卫亭。总用地范围内设机动车位119个,其中室外停车位101个,室内停车位18个。主要构筑物控制点坐标见下表(大地2000坐标系) 名称 点位 坐标 总用地范围 角点 X=3503558.356,Y=613317.508 X=3503519.110,Y=613366.791 X=3503501.788,Y=613352.906 X=3503541.19,Y=613303.749 控制中心 角点 X=3503628.520,Y=613300.825 X=3503535.433,Y=613402.687 X=3503476.532,Y=613355.475 X=3503562.654,Y=613248.030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太仓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太仓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太仓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太仓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联合太仓市水务局组织。 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到苏州市水务局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太仓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6日印发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6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078299823J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52202**********12
法人姓名 刘儿七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1-16
许可截止日期 2026-11-15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