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49834.67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120774.49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40513.89万千瓦时,新水87.69万立方米,柴油29.58吨。
三、项目该项目拟租赁位于常熟市金陵路18号常熟德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7栋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71882.60平方米,其中4栋厂房(2/3F)利用存储服务器、交换机、租赁云平台,建设9800个机柜的数据中心,建设等级为国家A级机房;1栋作为研发办公用房、2栋作为门卫室。项目拟配置IT机柜、磁悬浮冷水机组、冷却塔、冷冻冷却水泵、精密空调等主要设备。
项目建设期2年,建成后将用于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自动化技术,为企业、政府、研究院等提供一站式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能使用效率(PUE)1.35,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中到2022年PUE≤1.4的指标要求;EEUE修正值1.41,达到《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三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中一级(节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