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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杨园沙洞路~池巷中压天然气管道下穿元和塘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杨园沙洞路~池巷中压天然气管道下穿元和塘工程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9月26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409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常熟市水务局;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监测,如对水利设施造成破坏的,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应当服从常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你单位应在管线穿越河道堤防处设置保护标志,今后管道如废弃不用,由你单位负责进行报废及回填处置,确保管道穿越段河道与堤防安全。 四、常熟市水务局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应当及时派人参加施工放样,确定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核查有关参数。 本项目由常熟市水务局收取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 六、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0 月12日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 杨园沙洞路~池巷中压天然气管道下穿元和塘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杨园沙洞路~池巷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东起虞山镇三星村,西至辛庄镇新张村,具体方案如下: 一、管道工程采用定向钻方式由西向东垂直河面穿越元和塘,穿越长度198.5m。穿越段管道为L245螺旋缝钢管,规格为D219×6㎜。管道设计压力0.4Mpa(中压管道),管道入土点南侧5.2m处设置DN200钢阀门,出土点西端7m处设置燃气计量柜,用计量柜阀门控制供气。管道穿越元和塘段最低管顶高程(85国家高程)-10.2m。 二、入土点:位于辛庄镇新张村农田内,距离元和塘西岸规划河口线约78m,入土角12o,入土点坐标(1954北京坐标系,下同)为X=3493659.271,Y=491515.911;出土点:位于元和塘东侧新凯奇纺织实业公司厂房工棚内,距离元和塘东岸河口线约54.1m,出土角12o,出土点坐标为X=3493660.031,Y=491714.560。 三、定向钻施工工期约20天。 四、管道工程穿越段为元和塘与申张线并线段,管道工程施工的同时,应对元和塘西岸管道上下游各15m堤岸工程按规划标准同步实施到位。该段堤岸工程的具体设计方案需另行进行专项设计,同步实施堤岸工程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序号 位置 控制点坐标 1 西岸-1(北侧) X=3493674.408,Y=491592.741 2 西岸-2 X=3493667.036,Y=491594.362 3 西岸-3 X=3493659.556,Y=491593.941 4 西岸-4(南侧) X=3493644.651,Y=491593.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