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5〕83第019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花桥经济开发区黄墅江(绿地大道南侧、集善路西侧)。项目投资120万元,对花桥经济开发区黄墅江进行改造护岸长约 243 米,绿化修复约 706 平方米,同时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与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花投复〔2025〕13 号)对照,本次项目不进行河道清淤,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金棕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张伍林,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805**********11,信用编号:BH016293)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7938017398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顾志荣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9-03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30-09-02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