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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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斗山电子(常熟)有限公司 半固化片、覆铜板(CCL)、柔性覆铜板(MCCL)、挠性覆铜板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建〔2025〕81第011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环建〔2025〕81第0110号 关于斗山电子(常熟)有限公司 半固化片、覆铜板(CCL)、柔性覆铜板(MCCL)、挠性覆铜板(FCCL Double)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斗山电子(常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斗山电子(常熟)有限公司半固化片、覆铜板(CCL)、柔性覆铜板(MCCL)、挠性覆铜板(FCCL Double)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梅李镇通港工业园华联路168号。建设内容:利用原有厂房,新增实验室1个,基板切割机1台。本项目淘汰部分丙酮,新增部分丁酮,改进管道清洗工艺,建成后半固化片4108.5万平方米/年、覆铜板(CCL)1143.4万平方米/年、柔性覆铜板(MCCL)80万平方米/年、挠性覆铜板(FCCL Double)477.4万平方米/年。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市浩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王继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05**********49)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及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实验过程水洗废水经新增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实验废气碱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新增锯切废气经设备密闭负压+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5米高5#排气筒排放,蚀刻、去膜、微蚀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碱喷淋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15米高6#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实施以新带老,原有锯切、圆形加工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1#-6#上胶流水线半固化片调胶废气经设备管道+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丁酮、柴油储罐贮存过程小呼吸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上述收集废气一并先进入沸石转轮浓缩装置(TA002)进行处理后,再经RTO焚烧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35米高2#排气筒排放;1#、2# 上胶流水线半固化片含浸、烘干、管道清洗废气经设备管道+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至配套RTO焚烧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35米高2#排气筒排放;3#、4#上胶流水线半固化片含浸、烘干、管道清洗废气经设备管道+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至配套RTO焚烧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35米高2#排气筒排放;5#、6#上胶流水线半固化片含浸、烘干、管道清洗废气经设备管道+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至配套RTO焚烧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35米高2#排气筒排放。丁酮、柴油储罐大呼吸废气通过气相平衡系统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1#、5#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标准;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SO2、NOx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6#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氯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标准(其中氯气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表1排放速率限值的50%严格执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硫酸雾、氯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标准(新改扩建);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有机溶剂、显影废液、含铜实验废液、基板边料、废化学品包装、收集尘、废底片、含铜污泥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斗山电子(常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761042862D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杨丁根(YANG JEONGKEUN)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10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