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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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设置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许可〔2025〕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该项目位于太仓市璜泾镇岳鹿路和钱泾塘路交叉口东北方向,市新阳化纤、春翔针织公司后方,设计规模1.0万m3/d,尾水排放量1.0万m3/d。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累沟与新泾交汇口上游100m处,尾水经累沟、新泾配套的生态安全缓冲区进一步进净化后再入关王塘和钱泾,最终汇入长江太仓鹿河保留区(右岸)。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1°5′7.332″,北纬31°40′52.682″,尾水中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氨氮、总氮满足《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2018)中规定的更严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表3标准,其中氟化物执行标准为1.5mg/L,氰化物执行标准为0.2mg/L,锑的执行标准为0.08mg/L,锡的执行标准为5mg/L,铜的执行标准为0.3mg/L。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年排放量不超:化学需氧量182.5t/a、氨氮14.6t、总磷1.825t、总氮43.8t。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7168547735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2**********36
法人姓名 陈艇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5-14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