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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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氢、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氨、四氟甲烷、乙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氢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二氧化碳-氩混合气(其中:乙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氢、六氟化硫、四氟甲烷、丙烷、甲烷(仅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氢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二氧化碳-氩混合气、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设立储存于392.4平方米甲类仓库;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氦[压缩的]、二氧化碳-氩混合气设立充装,使用10立方米和20立方米液氧储罐各1个、30立方米和50立方米液氩储罐各1个、20立方米和30立方米液氮储罐各1个、50立方米二氧化碳储罐1个;其余产品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