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苏危化经字00312 | |
许可类别 | 核准 | |
许可内容 | 一般危化品: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氢、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氨、四氟甲烷、乙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乙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设立储存于392平方米甲类仓库;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设立充装,使用10立方米和20立方米液氧储存各1个、30立方米和100立方米液氩储罐各1个、10立方米液氮储罐2个、50立方米二氧化碳储存1个;其余产品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市恒安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736508798C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高志强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05-18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5-05-22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