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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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19〕497号
关于准予金庭镇大山岛码头改造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关于大山岛码头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11月22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49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本方案报批为补办手续。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吴中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派人参加。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吴中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三、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页无正文)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12日
抄送: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
金庭镇大山岛码头改造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本工程建设方案具体如下:
1.东、西码头。东侧码头保持现有沿湖驳岸,对局部驳岸进行加固,新建浮码头。浮箱码头覆盖水域面积462.5㎡,主通道宽2m,分支宽1.2~1.6m;浮箱布置32根?200定位钢管桩,桩顶高程(镇江吴淞高程,下同)5m。浮码头南侧延伸现有石埂形成避风堤,新建挡墙76m,挡墙顶高程4.5~4.6m。西侧码头在现有平台西南侧新建步道及浮码头。浮箱码头覆盖水域面积80.7㎡,主通道宽4m,南北两支宽1.6m;浮箱布置6根?200定位钢管桩,桩顶高程5m。沿平台西侧新建上岸栈桥,桥面高程5.2m,面宽3.2~6m,栈桥下部基础采用?200钢管桩,底部中间为密打木桩及抛石防护,抛石防护顶高程4.35m。
2.占补平衡。东侧码头定位桩占用水面2㎡、避风堤扩建占用水面60㎡,浮码头箱体覆盖水面462㎡,占用调蓄库容97m3;西侧码头新建步道、定位桩、滩地填土等占用水面308㎡、浮码头箱体覆盖水面80㎡,占用调蓄库容413m3,西侧岸线改造、滩地开挖新增水面131㎡、新增调蓄库容170 m3。综上合计占用太湖水面239㎡,浮码头箱体覆盖水面542㎡, 占用调蓄库容340m3。
补偿开挖地块位于西侧码头南部凸出湖面的路堤,开挖地块大体呈平行四边形,南北长约40m、东西宽约15m,开挖水域向东与太湖直接沟通。开挖实施后新增水域面积575㎡(高程4.8m陆域300㎡、4.8m以下滩地275㎡),新增调蓄库容835m3,开挖土方约1500 m3。开挖新增岸线48m,开挖区高程3m以上边坡不陡于1:2并进行植被防护,高程3m以下边坡不陡于1:3,开挖至湖底高程2m。补救工程工期为1个月,补偿实施后,满足于“等量等效、占补平衡”的要求。地块开挖岸线控制点坐标表(苏州地方坐标系)
控制点号 X Y 备注
1 17795.357 25226.941 北端
2 17790.818 25221.245
3 17782.904 25215.175
4 17774.890 25198.894
5 17765.222 25190.623 南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