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新建年产1.5GWh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芯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发改能评〔2019〕第2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n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0479.6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19118.39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4933.63万千瓦时,新水34.85万吨,天然气363.68万立方米,新鲜水10.84万吨。\n 三、项目占地200亩,新建建筑面积71500平方米,本期占用36470.48平方米,购置电极制备(搅拌、涂布、棍压、卷绕、组装)、化成、单体装配、包装生产工序相关设备。\n项目建设期1年,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GWh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芯生产规模。\n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单位工业产值能耗0.056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1170吨标煤/万元,优于《无锡市产业能效指南2016》中“电池制造”能耗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MA1XYB6R35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50321**********10 | |
法人姓名 | 陈继程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11-07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1-11-08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