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5〕83第0020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市锦溪锦澄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锦溪镇。项目投资1803.8万元,对锦溪镇小娄港河道、大娄港河道、东小娄港河道、后港河道、西浜新开河道、百来村港河道、小加泾河道、蒋泾港河道、蒋泾南港河道、锦溪高级中学周边河道(大六里江)、锦溪中学周边河道(大东南港-北栅港)等11条河道进行幸福河湖建设,河道长约10588米,同时进行河道清淤、岸坡修整、景观绿化、生态护岸、生态修复等相应配套设施建设。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投复〔2024〕136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张红,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303**********003508320710,信用编号:BH013052)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市锦溪锦澄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C082KU0J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朱建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1-26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30-01-25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