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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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苏州三和伟业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无纺布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建〔2024〕81第030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环建〔2024〕81第0303号 关于苏州三和伟业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无纺布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州三和伟业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苏州三和伟业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无纺布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辛庄镇张港泾村。建设内容:淘汰老式复合机2台套,购置PUR热熔胶机2台套、新型复合机3台套、衬布机1台套、仿丝棉机1台套等相关设备,对无纺布加工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技改后产品产能保持不变。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孙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603**********003508320208)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工艺废水及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排放;丝网清洗废水(含调浆桶清洗废水)、预缩废水、丝网制版后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依托现有厂内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得排放。 2、本项目能源用电、天然气,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实施“以新带老”,新增五车间3楼1台衬布机、4楼制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25米高1#排气筒排放;五车间衬布机刷粉废气依托原有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2#排气筒排放;新增二三大车间5楼1台聚氨酯胶复合机复合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3#排气筒排放;二三大车间5楼4台聚氨酯胶复合机复合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4#排气筒排放;新增二三大车间4楼制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25米高5#排气筒排放;二三大车间3楼4台衬布机浆料烘干工段及刷粉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 25 米高6#排气筒排放;新增二三大车间2楼2台热熔胶复合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7#排气筒排放;四车间1楼1台仿丝棉机喷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罩收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新增的25米高9#排气筒排放;复合无纺布生产时开松、梳理、铺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采用合并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应在合并入前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衬布机废气、制网废气、复合废气、浆料烘干及刷粉烘干废气、喷胶及其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刷粉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5、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厂界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相关要求。 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三和伟业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593961682F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杨明沼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18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