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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台光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倪家浜路北侧、金昌路西侧。项目拟投资41000万元,利用周市镇倪家浜路北侧、金昌路西侧自有土地新建一幢生产车间(3#厂房),用于覆铜箔薄膜类电子材料、增层薄膜类电子材料、粘合片的生产,建成后年产粘合片(宽0.65米)120万米、粘合片(宽1.27米)360万米、覆铜箔薄膜类电子材料1440万米、增层薄膜类电子材料240万米(该项目分三阶段建设,一阶段新建3#厂房,产品产能为覆铜箔薄膜类电子材料360万米,增层薄膜类电子材料80万米;二阶段产品产能为覆铜箔薄膜类电子材料1080万米,增层薄膜类电子材料160万米;三阶段产品产能为粘合片(宽0.65米)120万米、粘合片(宽1.27米)360万米)。与周市镇人民政府对投资项目备案(昆周投备案〔2023〕198号)内容一致。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吴斌,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303**********003508310135,信用编号:BH028135)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以新带老”、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