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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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4〕131号
关于准予常熟市梅李建筑有限公司
水泥预制构件厂码头项目涉盐铁塘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市梅李建筑有限公司水泥预制构件厂:
你单位提出关于码头项目涉盐铁塘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常熟市盐铁塘梅李镇段,梅李镇轧花厂桥下游107m右岸,属于《白茆塘等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划(盐铁塘)》中明确的水域和岸线资源的保留区。现状河道口宽28m,河底高程0.00m,规划河口宽度28m,河底高程0.00m。现准予你单位补办水行政许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防止污水、垃圾进入水体。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该项目位置属于《白茆塘等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划(盐铁塘)》中明确的水域和岸线资源的保留区,如遇河道整治,你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熟市梅李建筑有限公司水泥预制构件厂码头项目涉盐铁塘建设方案
审批监管联系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戴潘宁
联系电话:65245996/1536532989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
微信号:hdglc_d
苏州市水务局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苏州市河湖采砂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4日印发
202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