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4〕83第022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译莱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蓬青路105号A5厂房(4#厂房)。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成后年产352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与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花投备〔2024〕88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韩丽,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603**********320501000275,信用编号:BH015196)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译莱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CUMLTLX9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张涛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0-29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9-10-28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