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
苏州市富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苏州市富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支塘镇任昆路常盛工业园18号。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年处置含金、钯、铂、铑、钌废液650吨,含银废液100吨,含金、银、铂、钯、铑、钌废物1500吨,含金废线路板、CPU、内存、连接件150吨等危险废弃物。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田蓉,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320501000032)编制的《报告书》结论以及南京培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含氮、磷及其它生产废水排放。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破氰+中和”处理,再与经膜组过滤的冷却塔强排水一并进行低温蒸发处理,最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常熟八字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天然气,不得设置燃煤炉(窑)。高温热解/焙烧系统废气经急冷塔+文丘里+袋式除尘+SCR+喷淋塔+碱洗塔+除雾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1-1#排放;电解生产线和锌丝富集生产线含氰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1-2#排放;电解生产线和锌丝富集生产线其他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3#排放;精炼提纯车间废气经水洗+碱洗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4#排放;实验室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2-6#排放。本项目高温热解/焙烧系统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标准,SCR氨逃逸浓度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的规定,精炼提纯车间有组织排放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其他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其他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