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4〕83第019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研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淀山湖镇双永路999号。项目投资100万元。安装单台额定功率为2.8MW低氮承压热水锅炉3台,锅炉型号均为WNS2.8-1.0/95/70-Y(Q),两用一备,均采用天燃气为燃料。与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备案(昆发改投(2013)445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周志国,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73531*********65,信用编号:BH009708)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研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060233519Q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陈志列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0-14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9-10-13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