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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4〕125号
关于准予苏州市网球和水上运动业余体校独墅湖训练使用航标线涉河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网球和水上运动业余体校:
你单位提出关于独墅湖训练使用航标线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独墅湖东南部水域,围合独墅湖水域面积93630m2,属于《苏州市独墅湖保护规划》中明确的水域保留区。现准予你单位补办水行政许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防止污水、垃圾进入水体。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苏州市网球和水上运动业余体校独墅湖训练使用航标线涉河建设方案
审批监管联系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戴潘宁
联系电话:65245996/1536532989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
微信号:hdglc_d
苏州市水务局
抄送:工业园区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苏州市河湖采砂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16日印发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