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4〕83第019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信来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东荣路161号3号厂房1楼。项目投资500万元,公司租赁厂房进行生产,预计年加工金属制品100万件(产品主要用于变速箱体、发动机壳体等)。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备〔2023〕231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盈萱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张硕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503**********320406000403,信用编号:BH011990)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信来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1YABJU0N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李长有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0-12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9-10-11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