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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经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及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项目代码:2405-320582-89-01-634959,行业代码:C3976)。
二、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晨丰公路1418号现有厂区内,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用地约178813.45平方米,利用现有芯片厂房和外延厂房等各类配套建(构)筑物约12645平方米。项目拟新增有机金属化学气相沉积(MOCVD)设备、清洗机、划片机、测试机等生产设备620台/套,利旧生产设备80台/套,新增1套粗氨提纯系统,更新1套蓄热式焚烧炉(RTO)和2台空压机及配套干燥机。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蓝绿LED芯片23亿颗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102.69tce(当量值)、15773.34tce(等价值),其中,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367.56(当量值)、5257.78(等价值),项目“十五五”期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735.13(当量值)、10515.56(等价值)。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优于国内龙头企业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2023年Micro LED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优于企业现有项目2023年单位产品能耗。根据项目节能评审意见,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