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同意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决定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林护许准(苏)〔2024〕179号 | |
许可类别 | 核准 | |
许可内容 | 同意你单位从西宁千草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热素里土特产有限公司分别购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冬虫夏草(Ophiocordyceps sinensis)37.64千克、110千克,销售给常熟易博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详见附件)145.09千克,用于在经相应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场所进行零售;销售给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0.5千克、无锡百姓爱康人家大药房有限公司0.1千克、江苏同元医药有限公司1千克、常州市中医医院0.9千克、淮安和善堂大药房和平店0.05千克,上述5家单位如需出售冬虫夏草,请依法向当地野生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另文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售。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740695848D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李建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9-26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5-09-26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苏州市林业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