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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经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及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项目代码:2303-320545-89-01-831816,行业代码:C3962)。
二、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大道以北、电厂路以东,新增用地面积192502平方米(约合288.75亩),拟新建厂房、仓储中心、生活楼及辅助用房等建(构)筑物等,总建筑面积198647.85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智能车载视觉设备装配产线、注塑机、喷涂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613台(套)。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智能车载视觉设备170万台/套生产规模。
三、项目建成运营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831.41吨标煤(当量值)、23402.61吨标煤(等价值)。其中,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457.85(当量值)、5850.65(等价值),项目“十五五”期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373.56(当量值)、17551.96(等价值)。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优于《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22版)》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指标值;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优于《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23版)》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指标值。根据项目节能评审意见,该项目综合能耗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