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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苏市水务许可(2022)46号
关于准予苏州市姑苏区双塔街道锦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姑苏区双塔街道锦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排水许可申请及附件材料,本局已于2022年2月17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46号)。经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十条、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你单位预处理设施为HLY-50消毒剂投加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含氯消毒),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同意你单位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十梓街市政污水管网,排水许可证编号为2250号,有效期5年。
二、你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预处理设施日常维护、清理,做到达标排放,不得从事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三、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局提出申请,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四、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