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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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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苏州俊达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笔记本外壳、手机配件、通信器材零部件和 汽车件零部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建〔2024〕81第022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州俊达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苏州俊达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笔记本外壳、手机配件、通信器材零部件和汽车件零部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支塘镇思成路1号。建设内容:年产笔记本外壳、手机配件、通信器材零部件、汽车件25万件。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致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黄莉平,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003509320436)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1#喷漆线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清洗废气由密闭式负压收集后和喷塑烘干废气一并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1排放;2#喷漆线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烘干转印废气由密闭式负压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2排放;3#喷漆线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由密闭式负压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3排放;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4排放;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镭雕粉尘通过移动式工业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P1、P2、P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颗粒物、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P4排气筒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俊达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323669104X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李海军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8-26
许可截止日期 2029-08-25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