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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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单位将江苏省林业局行政许可文书[苏林护许准(苏)〔2023〕78号]批准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冬虫夏草(Ophiocordyceps sinensis),销售给常熟市百雪药房0.2千克、常熟市建发医药有限公司0.3千克、苏州广大生医药有限公司0.2千克、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0.1千克、南京医药淮安天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0.2千克、苏州雷允上国药连锁总店有限公司0.5千克、苏州御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0.1千克、浙江省诸暨市人民药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0.1千克、宁波冯存仁堂医药零售有限责任公司0.1千克、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0.5千克、余姚市宏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0.1千克、浙江省余姚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0.1千克、浙江省嵊州市医药药材总公司0.1千克、嵊州市鹤年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0.1千克、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0.1千克、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0.1千克、海盐县医药有限公司0.1千克、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0.1千克、嘉兴市华氏兰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0.1千克、浙江省平湖市医药有限公司平湖大药店0.1千克、浙江余舍堂医药有限公司0.1千克、绍兴大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0.1千克、绍兴大通商城股份有限公司0.1千克、上海童函春堂晨春大药房0.1千克,剩余冬虫夏草26.3千克如需出售,须向我局另文批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