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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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4〕100号
关于准予常熟市梅李石油助剂厂
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市梅李石油助剂厂: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市梅李石油助剂厂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8月16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常浒河梅李镇段,常浒河梅李水泥厂桥下游0.25km右岸。项目占用岸线97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970m2,未占用水域面积。现准予你单位补办水行政许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防止污水、垃圾进入水体。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熟市梅李石油助剂厂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
审批监管联系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戴潘宁
联系电话:65245996/1536532989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
微信号:hdglc_d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8月20日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8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