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市水务许可(2020)03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关于准予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钢筋加工基地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 行政许可决定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提出关于钢筋加工基地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0年4月9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0〕第3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钢筋加工基地占用许可期为2年,许可到期后,全部拆除临时钢筋加工基地及水域中设置的专用标志、警告标志等附属设施,恢复岸线原状。 二、昆山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派人参加。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昆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三、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4月15日 抄送:昆山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4月15日印发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251272692K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321**********16 | |
法人姓名 | 刘坤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04-15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2-04-14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水务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