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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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4〕93号
关于准予顺堤河南侧公共绿化提升工程
涉太湖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太湖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顺堤河南侧公共绿化提升工程涉太湖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8月8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环太湖大道北侧、顺堤河南岸。项目占用太湖岸线32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157.84m2,未占用水域面积。现准予你单位补办水行政许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吴中区水务局。同时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防止污水、垃圾进入河道。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吴中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
四、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顺堤河南侧公共绿化提升工程涉太湖建设方案
审批监管联系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戴潘宁
联系电话:65245996/1536532989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
微信号:hdglc_d
抄送: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2 日印发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