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4〕83第016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创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张浦镇野庙江(张巷站闸至元丰大道南侧)。项目投资66.2万元,对张浦镇野庙江(张巷站闸至元丰大道南侧)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河道全长约 110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边坡修整等,同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与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对投资项目备案(张投核准〔2024〕7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朱一凡,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2205**********0066,信用编号:BH018389)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创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22T19A2R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孙龙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8-07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9-08-07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