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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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欣达瑞精密塑胶(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计算机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模具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建〔2024〕81第019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欣达瑞精密塑胶(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欣达瑞精密塑胶(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计算机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模具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专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支塘工业园区锦绣大道以西、思成路以北。建设内容:年产计算机零部件4070万件、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20万件、模具1000套。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徐一飞,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73532*********47)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喷涂线喷涂废水(水帘、水洗柜)经1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回用,循环水池每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液当做危废处置;注塑过程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供热过程产生的蒸汽冷凝水作为喷涂废水处理装置、循环冷却塔的补给用水;制纯水产生浓水作为喷涂废水处理装置的补给用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0#排气筒排放;印刷固化工序产生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1#排气筒排放;1#、2#往复式喷涂线喷房产生废气经各自水帘预处理后与1#、2#喷涂线流平固化、2间调漆房废气一并进入水洗柜+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2#排气筒排放,3#、4#往复式喷涂线喷房产生废气经各自水帘预处理后与3#、4#喷涂线流平固化、6间老化房废气一并进入水洗柜+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3#排气筒排放,5#往复式喷涂线喷房产生废气经各自水帘预处理后与流平固化废气一并进入水洗柜+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4#排气筒排放,6#地轨式喷涂线喷房产生废气经各自水帘预处理后与流平固化废气一并进入水洗柜+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5#排气筒排放,7#地轨式喷涂线喷房产生废气经各自水帘预处理后与流平固化废气一并进入水洗柜+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6#排气筒排放,8#地轨式喷涂线喷房产生废气经各自水帘预处理后与流平固化、2间调漆房、4间老化房废气一并进入水洗柜+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7#排气筒排放;镭雕、打磨过程产生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8#排气筒排放;磨床产生粉尘由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过程产生粉尘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10#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1,3-丁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1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12#、15#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TVOC,13#、14#、16#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行政相对人名称 欣达瑞精密塑胶(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YNYTY06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王斌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7-24
许可截止日期 2029-07-23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