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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经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及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项目代码:2401-320568-89-01-592880,行业代码:C3825)。
二、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昆山市高新区大澞河路111号,项目租赁厂房、办公楼及辅助用房等,建(构)筑占地面积5789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670.14平方米。拟购置狭缝涂布设备、激光清边设备、薄膜缺陷检测设备、纳秒激光划线设备等约265台(套),搬迁设备18台(套),总计283台(套)。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预计2025年7月投产,二期项目预计2026年7月投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钙钛矿光伏组件1GW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建成运营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704.11吨标煤(当量值)、21746.31吨标煤(等价值),项目年化石能源消费量为14383.72吨标煤(等价值)。其中,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157.67(当量值)、13798.90(等价值),“十五五”期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546.44(当量值)、7947.41(等价值)。该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根据昆山市发改委出具的《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钙钛矿光伏组件GW级生产项目能耗认证方案》,拟通过昆山市“十四五”“十五五”新增用能指标形式落实替代。经评审,该项目单位产品电耗优于《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薄膜组件项目平均电耗、原厂区100MW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均优于原厂区100MW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能耗指标。 |